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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幕墙月刊
关于高林纱门纱窗类产品相关专利声明

关于高林纱门纱窗类产品相关专利声明如下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一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带有拉手的固定纱窗,专利号:ZL200820117652.3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为:一种带有拉手的固定纱窗,包括四个边框组成的矩形框和固定在该边框内的纱网,在上下的边框上各装有用于与窗框安装的上锁勾和下锁勾,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边框上装有装卸拉手。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能够牢固安装的开关框,专利号:ZL200720177851.9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为:一种能够牢固安装的开关框,包括U形主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U形主体的一个立边设有固定孔,在另一立边设有与该固定孔对应的插入孔,该插入孔的孔径大于所述的固定孔,在该插入孔上装有孔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孔盖由盖帽和连接在其内侧的连接机构组成。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装有挂钩的单开滑轨纱门,专利号:ZL200720311004.7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为:一种装有挂钩的单开滑轨纱门,包括上下滑轨、纱网盒、纱网、开关框和拉梁,上下滑轨横向设置,与左右纵向设置的纱网盒和开关框组成矩形框,纱网盒内伸出的纱网外端与拉梁连接,该拉梁的上下两端的导板滑道伸入所述的上下滑轨的凹口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开关框的一侧装有挂钩,在所述的拉梁的侧面设有供该挂钩挂接的凹槽。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装有插销的对开滑轨纱门,专利号:ZL200720311005.1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为:一种装有插销的对开滑轨纱门,包括上下滑轨、纱网盒和垃梁,上下滑轨横向设置,与左右纵向设置的两根纱网盒组成矩形框,纱网盒内伸出的纱网外端各与一拉梁连接,拉梁的上下两端的导板滑道伸入所述的上下滑轨的凹口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上下滑轨的中部装有插销座,在该插销座相对面设有插孔;在一个所述的拉梁的两端各安装一与所述的插孔对应的插销;在所述的两个拉梁之间装有相互连接的开关装置。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五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插销固定式纱窗,专利号:ZL200620139053.2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种插销固定式纱窗,包括边框和连接在其框内的纱网,在所述的边框上装有用于与窗框固定的连接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机构为数个连接在所述的边框不同位置的插销,在所述的窗框与该插销对应位置设有插销孔。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六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上导轨宽下导轨窄的折叠纱门,专利号:ZL200620123346.1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为:一种上导轨宽下导轨窄的折叠纱门,包括上导轨、下导轨、折叠纱网、纱盒、立框和拉梁,上导轨、下导轨、纱盒、立框构成矩形框架,其中上导轨和下导轨水平设在顶端和底端,折叠纱网的两端分别连接在纱盒内部与拉梁之间,折叠纱网和拉梁的上下端伸入所述的上下导轨的凹口内,并可在导轨的凹口内横向移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导轨的宽度比下导轨宽10至25mm,下导轨的宽度不大于25mm。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七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带有磁吸装置的平开式纱门窗,专利号:ZL200620160324.2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一种带有磁吸装置的平开式纱门窗,包括扇和框,扇的一边与框的对应边铰连,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扇的开启的一边与框的对应边之间装有相互对应的磁体。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八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新型固定式纱窗,专利号:ZL200620166529.1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种新型固定式纱窗,包括由纱网和边框构成的纱窗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纱窗扇的四角均设有一个安装角,每一该安装角与窗框的四角固定,在每一该安装角内分别插入所述纱窗扇的一个角。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九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高密封的隐型纱窗纱盒,专利号:ZL200720155612.3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种高密封的隐型纱窗纱盒,包括盒体和沿其长方向的纱网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纱网口的前边装有密封条,该密封条由硬质和软质两部分连接而成,其硬质部分与纱网口的一边连接,软质部分接近于纱网口的另一边。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简易安装的固定式纱窗,专利号:ZL200720151358.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为:一种简易安装的固定式纱窗,包括矩形的边框、中梃、纱网,中梃连接在边框内的中间,纱网边缘连接在边框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边框的四角以及中梃与边框之间均通过四个角部插角和两个中梃插角相互插接连接;在所述的边框的内边和中梃的两边均设有凹槽,所述的纱网的边缘置于该凹槽内并用密封条塞入所述的凹槽内将纱网固定连接在该凹槽内。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一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软硬共体门窗密封减震胶条,专利号:ZL200720128338.0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种软硬共体门窗密封减震胶条,其特征在于:该胶条有硬质底座和与其上端连接的软质密封端构成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二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新型固定式纱窗,专利号:ZL200720152194.2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为:一种新型固定式纱窗,包括矩形的边框和纱网,纱网边缘连接在边框内,在该边框的一边连接有铰链,在另一边装有拉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边框由中空的型材制成,其前后侧的宽度至少是内外侧厚度的两倍,该边框的四角端均设有45度的斜角并对接为直角,该直角间各通过一个插角相互插接连接;在所述的边框前侧或后侧设有纱网插槽,通过插条将纱网的边缘嵌压在纱网插槽内。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三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新型纱窗扇型材,专利号:ZL200620165689.4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种新型纱窗扇型材,包括矩形管状主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主体的一侧边缘设有沿长方向的纱网固定插槽,其内插入压纱条。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四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安装角带有弹性装置的四角固定式纱窗,专利号:ZL200620165688.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种安装角带有弹性装置的四角固定式纱窗,包括由纱网和边框构成的纱窗扇,在该纱窗扇的四角均设有一个安装角,每一该安装角与窗框的四角固定,在每一该安装角内分别插入所述纱窗扇的一个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安装角的内侧设有弹性装置。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五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对开折叠纱门,专利号:ZL200720148251.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上述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种对开折叠纱门,包括上导轨、下导轨、折叠纱网、纱盒和拉梁,其中上导轨和下导轨水平设在顶端和底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折叠纱网、纱盒和拉梁各设有两个,所述的上导轨和下导轨的两端分别与两个纱盒的上下端连接构成矩形框架,每一折叠纱网的两端分别连接在一个纱盒内部与一个拉梁之间,所述的折叠纱网与拉梁的上下端伸入所述的上下导轨的凹口内,并可在导轨的凹口内横向移动;在所述的上导轨或/和下导轨的中部的凹口内的底部装有一挡板。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两项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六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装有绳阻尼机构的单开滑轨纱门,专利号:ZL200720133303.6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七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无门框推拉式纱门,专利号:ZL200620120901.5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八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无底轨式平开固定纱门,专利号:ZL200620118374.4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十九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旋转拉梁堵头,专利号:ZL200620160346.9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隐形纱窗的双毛条导轨,专利号:ZL200720000946.3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一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单侧双毛条的隐形纱窗防风密封结构,专利号:ZL200720000982.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二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带遮挡边的隐形纱窗轨道,专利号:ZL200720169226.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三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带勾挂机构的隐形纱窗,专利号:ZL200720169227.4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四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新型滑轨式纱门,专利号:ZL200720143883.7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五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方便拆卸的固定纱窗,专利号:ZL200820009941.1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六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新型隐形纱窗轨道,专利号:ZL200620160345.4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七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隐形纱窗拉梁组件,专利号:ZL200720005968.9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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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八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改进的铰链固定式纱窗,专利号:ZL200720140654.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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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二十九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新型隐形纱窗的纱网卷筒,专利号:ZL200720004955.X

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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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带有保险装置的挂装式固定纱窗,专利号:ZL200720000307.7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一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隐形纱窗的卷筒纱网组件,专利号:ZL200720140106.7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二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隐形纱窗纱门用开关装置,专利号:ZL200520015694.2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三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纱窗拉绳松紧调节机构,专利号:ZL200520001143.0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四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自动隐形纱窗的纱网防风珠的导向机构,专利号:ZL200520114045.8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五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自动隐形纱窗卷轴弹簧的防变形装置,专利号:ZL200520127271.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六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自动隐形纱窗的锁定机构,专利号:ZL200520015696.1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七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可调整磁吸力的纱窗磁吸开关,专利号:ZL200620012577.5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八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折叠纱窗的防风钩,专利号:ZL200420122242.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三十九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带有易装卸连接机构的纱窗,专利号:ZL200620013064.6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自动隐形纱窗的纱网防风珠的导向机构,专利号:ZL200520110340.6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一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一种拉梁可停在任意位置的弹卷式隐形纱窗,专利号:ZL200620123388.5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二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铰链固定式纱窗,专利号:ZL200620139052.8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三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具有良好防风性能的折叠纱窗,专利号:ZL200820106947.0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四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折叠纱窗的角部连接件,专利号:ZL200420122238.3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五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折叠纱窗的下边框,专利号:ZL200520001111.0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两项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六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具有新型固定结构的隐形纱窗,专利号:ZL200620123390.2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七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磁吸推拉式纱门,专利号:ZL200620120861.4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八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对开磁吸可折叠式纱门,专利号:ZL200620124784.X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

纱门纱窗相关专利声明四十九

专利权人:高林,拥有专利名称为隐形纱窗轨道,专利号:ZL200820117651.9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高林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每使用一项专利技术,使用费为每扇纱窗15元;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上述专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责金额为许可使用费的1-3倍。

敬请隐形纱窗厂家、门窗幕墙公司及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单位在生产、制造、销售、使用隐形纱窗时,使用专利权人高林的专利技术必须取得高林的授权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行为,即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可凭上述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专利的保护范围,此证明高林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www.sipo.gov.cn)。该声明长期有效!

专利权人:高林